中国共产党章程——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

尊龙凯时

中国共产党章程——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
来源:?时间:2010-04-20?浏览量:14300

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

    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,,, ,,,,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。。。。。。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:

    (一)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,,, ,,,,少数服从多数,,, ,,,,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,,, ,,,,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(二)党的各级领导机关,,, ,,,,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,,, ,,,,都由选举产生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(三)党的最高领导机关,,, ,,,,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。。。。。。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,,, ,,,,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。。。。。。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(四)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,,, ,,,,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。。。。。。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,,, ,,,,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。。。。。。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。。。。。。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,,, ,,,,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(五)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。。。。。。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原则,,, ,,,,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,,, ,,,,作出决定; ;;;;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,,, ,,,,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(六)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。。。。。。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,,, ,,,,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,,, ,,,,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。。。。。。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。。。。。。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。。。。。?????梢灾苯硬捎煤蜓∪耸嘤谟ρ∪耸牟疃钛【侔旆ń姓窖【。。。。。。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。。。。。。 ,,,,产生候选人名单,,, ,,,,然后进行正式选举。。。。。。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、要求改变候选人、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。。。。。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,,, ,,,,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,,, ,,,,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,,, ,,,,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,,, ,,,,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,,, ,,,,正式宣布执行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,,, ,,,,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。。。。。。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,,, ,,,,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,,, ,,,,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,,, ,,,,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,, ,,,,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,,, ,,,,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党的中央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,,, ,,,,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,,, ,,,,在通常情况下,,, ,,,,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。。。。。。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。。。。。。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,,, ,,,,如无特殊情况,,, ,,,,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第十五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,,, ,,,,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,,, ,,,,各部门、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,,, ,,,,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。。。。。。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、本部门的实际情况,,, ,,,,可以请求改变; ;;;;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,,, ,,,,下级组织必须执行,,, ,,,,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,,, ,,,,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,,, ,,,,必须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第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,,, ,,,,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。。。。。决定重要问题,,, ,,,,要进行表决。。。。。。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,,, ,,,,应当认真考虑。。。。。。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,,, ,,,,双方人数接近,,, ,,,,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,,, ,,,,应当暂缓作出决定,,, ,,,,进一步调查研究,,, ,,,,交换意见,,, ,,,,下次再表决; ;;;;在特殊情况下,,, ,,,,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,,, ,,,,请求裁决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,,, ,,,,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,,, ,,,,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,,, ,,,,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。。。。。。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,,, ,,,,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; ;;;;如遇紧急情况,,, ,,,,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,,, ,,,,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。。。。。。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第十七条 党的中央、地方和基层组织,,, ,,,,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,,, ,,,,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、教育工作、组织工作、纪律检查工作、群众工作、统一战线工作等,,, ,,,,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。。。。。。
【网站地图】【sitemap】